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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或原发证的工商管理部门所在区县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二、受理: 各区县分局食药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各区县分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各区县分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换证: 作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重新发放《食品流通服务许可证》。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作出准予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白酒属于食品的一种,因此安全性是第一位,开小型酒坊就应该严把质量关,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凡是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合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开办小型白酒作坊的第一步就是获得食品的生产许可,如果是企业的话,还需要获得企业营业执照才能够进行食品生产.
白酒 属于国家限制类项目,国家不允许小作坊生产白酒,不办理小作坊白酒生产许可证的。